外孙是否是法定继承人
时间:2023-06-22 21:51:18 3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外孙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包含外孙。但若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即外孙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特殊的法定继承权。

一、代位继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老人去世丧葬费女儿有份吗

有。老人丧葬费第一领取人为第一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代位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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