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文字介绍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其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但不包括外孙女。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还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外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以下这些人,但不包括外孙女:(一)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 律 知 识 】 外 孙 女 继 承 权 的 规 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外孙子女享有与子女同等的继承权。这意味着,外孙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财产。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外孙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和谐。然而,在行使外孙子女继承权时,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在外孙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尊重被继承人意愿,如有相反表示,则不得违反被继承人意愿。
2. 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在外孙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如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外孙子女不得以自己是父母子女为由,主张分得父母遗产份额。
3. 不侵犯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在外孙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时,其父母或其他近亲属不得以继承权受到侵犯为由,主张分得被继承人遗产份额。
4. 维护家庭和睦与和谐:在处理外孙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时,应注重维护家庭和睦与和谐,尊重各方的权益,有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外孙女享有与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但需注意尊重被继承人意愿、不侵犯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以及维护家庭和睦与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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