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子女未成年前或者不能独立生活前,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都可以起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一、可以多次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多次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可以变更抚养权有以下情形:
情形一: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了严重疾病或者伤残,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顾,无力抚养孩子,另一方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情形二: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或者虐待孩子,孩子跟随其生活会影响身心健康。
情形三:孩子满十周岁后,明确表示跟随另一方生活,可以此为由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
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起诉变更抚养权,其他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院审理变更抚养权纠纷考虑的因素
“抚养孩子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会重点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三、争取小孩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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