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律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强制扣划,有的法院不予执行。实际上,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其只能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这并不能改变其个人财产的性质;从法律上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民事诉讼法》作为国家的法律,是其上位法,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更何况《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限制或排斥人民法院对公积金的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也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免于执行的财产;从社会效果来看,当被执行人的住房条件充裕,不需要使用公积金时,该财产就不能发挥作用,与其闲置在此,不如用于清偿债务,对各方都有利无害,反而可以发挥其社会效用,不违反国家设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所以依法将住房公积金纳入执行财产强制执行,有利于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可以保全执行吗
可以。住房公积金一旦存入了银行,银行为其建立了个人户头,就作为了一种个人存款,由银行支付存款利息,其性质属于个人存款。既然为个人存款,就能成为财产保全及执行的对象。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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