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要有清醒的头脑,正确表达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视为遗嘱无效;
3、遗嘱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求;
5、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有几份遗嘱的,以最终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6、妥善管理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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