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过会诊,确定了治疗方案,主治医生没有按照会诊决定让患者去相关科室或在本科室进行相应治疗(一般是用药)而导致患者死亡或其他以外,那么这个主治医生是失职,构成医疗事故罪,家属可以起诉这个医生。
一、签了放弃治疗直接走死亡该谁负责
签放弃治疗导致死亡谁负责,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般的疾病,能够治好而违背病人的意思阻止或者放弃治疗,而造成病人死亡,这个会根据病人死亡与阻止治疗这一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大小程度进行判断,如果因果关系大,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者民事责任;
2、但是,如果病人所犯疾病很难治好,基本上就是没有希望治好了,放弃治疗是没事的;
3、如果,疾病也不是绝症,但是需要一大笔钱,因为没有钱或者不想花钱而放弃治疗造成病人死亡,如果没有人就此案件向法院起诉或者报警,那么,法律是无法管的。(这也就是法律上面常说的不告不理原则)。但是,如果有人报警或者起诉了,可能会承担责任的。
二、疾病特殊无法确诊是医疗事故吗
疾病特殊无法确诊是医疗事故,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由于人体的差异和疾病的复杂性,误诊是客观存在的,误诊是否承担责任应具体分析;
2、医生的主观断,不认真检查导致重要疾病遗漏或误诊,必然难逃法律处罚,但由于客观资料不全或症状不典型,医生经积极会诊观察、尝试治疗后,仍不能准确认定疾病,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病人隐私保护制度制度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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