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人口两个孩子以内的生育服务登记,向夫妻一方现居住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在15个工作日后到已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表》并盖章。需提交的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合法房屋租赁合同)。2、外国人口再生育服务登记向一方现居住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的乡镇(街道)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表》并盖章。需提交的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凭证。
北京生育服务证办理
北京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1、申办人先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两级婚育情况证明样本,女方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
2、申办人凭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男方存档处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女方原籍出具的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见;
3、申办人持盖章后的《生育服务证》和其他必备材料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
北京生育服务证办理材料:
1、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4、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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