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时间:2023-05-31 12:50:26 24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2、租房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还贷提取条件

(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二、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4、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11、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职工只需要携带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审核合格后当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全文8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住房公积金 最新知识
针对天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天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