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防专利是一个很严格的流程,必须严格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进行。
我国《国防专利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有关国防的发明专利权,做到既确保国防秘密又便利发明的推广应用,促进国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国防专利权的主体即国防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国防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根据《国防专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设立国防专利局。国防专利申请,统一由国防科工委国防专利局(以下简称国防专利局)受理和审查;经国防专利局审查认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中国专利局授予国防专利权。同时可以找已授权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委托申请。
一、什么是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总装备部国防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对于符合《国防专利条例》规定的国防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防专利权,并委托总装备部国防知识产权局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国防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与普通发明专利相同,均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主要区别:
(一)是受理和审查机构不同。普通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由总装备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具体工作由国防专利审查中心承担。
(二)是类型不同。普通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国防专利只有发明一种类型。
(三)是申请要求不同。国防专利申请有保密要求,即申请国防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是保密的,但绝密级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
(四)是专利代理要求不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的,必须委托总装备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指定的34家国防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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