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即国防科工委专利受理处(电话:010-6635****)受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的,应当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附:国防科工委专利受理处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66357***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转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有关主管部门自收到该审查申请之日起的4个月内,将其审查的结果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保密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发明专利应该如何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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