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房产分割,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法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后,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的内容,对房产进行分割。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协议的内容分割房产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让人民法院按照协议的内容对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书房产分割分三份还是两份
(一)离婚协议房产一般分割成两份、而不是三份,当然,若是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赠与的形式,将共同房产赠与给孩子。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房产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原则上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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