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已过五年,还有用吗
感谢函过期五年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借据本身具备永久性,然而有关借贷纷争的司法申诉期却有期限约束,即三年;从权利人知悉或理应了解自身权益遭受损失以及责任人的日期开始计,但若权利受损时间逾越二十年,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如有特别情形,可提出延长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只有签字没有手印生效吗?
仅需借款人亲笔签名,便可使借条具备法律约束力,无需摁手印。
借条有效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要求:一,主体适格,即非无或限行为能力者;二,真实意思表示,不受任何欺骗和压迫;三,内容合法,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规;四,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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