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事故应注意的问题有这些:
1、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按照运行利益分配基准,出借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人;
2、将机动车辆无偿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出借人对事故有过错,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贷款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贷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应按时偿还贷款。如果暂时无力还款的,尚可支付贷款利息的,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逾期还款的,出借人会依法向借款人催收到期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出借人有权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如果贷款合同有抵押物的,出借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逾期还款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等。最后提醒,贷款到期后,应及时按约偿还贷款,如果逾期违约,被录入全国征信系统的,可能会严重影响以后向银行等信贷机构的贷款申请。
二、汽车给他人使用致第三人伤亡出借人有责任吗
汽车租借给他人使用导致第三人伤亡,出借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出借人是否有过错。按照规定,造成第三人死亡的,首先赔偿的是保险公司,不足的部分,由当时的使用人赔偿,但是如果出借的那个人在出借时候没有尽到应当告知而没有告知或者提醒的义务时,他就是属于有过错的,那么就应该在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二手房出借人反悔能否要回增值金?
在借名买房过程中,出借人反悔可以要求其支付增值金。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应当认定为有效,双方达成一致后出借人反悔的,对于因房屋升值所产生的收益,出借人应按照其过错程度给予出资人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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