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时间:2023-03-16 19:53:06 4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职工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由自己承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颁布的条例,对企业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情况有:

职工疾病或与工作无关的伤害死亡,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的丧葬补助金,所有工人和工作人员的工资,为期两个月的企业平均量;

另一个由劳动下依赖于它的直系的亲属人数,保险基金支付依赖的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的死者他的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一、非因工死亡补助

根据湘劳社政字[2004]34号:

1、丧葬补助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法给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

2、供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

二、什么情况下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

4、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

5、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7、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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