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二)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3)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军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军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在做好军人工作的前提下,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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