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
2019年9月初,李某、陈某二人两次到平谷区某镇路边一承包地,用钩子将树上的麻核桃盗走,之后存放在张某家中。这之后张某还和李某一起去偷麻核桃,结果被他人发现,盗窃未果。回到家后,张某怕别人发现自己家中有偷来的麻核桃,同时为了帮助哥们李某,便为他提供了一间仓库,将麻核桃从自己家转移到仓库中。经评估:被盗的229个麻核桃价值9160元人民币。
【律师普法】
本案中,被盗的麻核桃价值人民币9160元,已达到盗窃罪追诉标准(案发时北京立案标准2000元),李某、陈某二人盗窃麻核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麻核桃是盗窃所得,即为犯罪所得,张某在明知麻核桃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提供仓库予以存放,是一种窝藏、转移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因为被窝藏的麻核桃价值达到3000元的立案标准,因此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一、盗窃一次9400元判多久
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金额9400元,属于数额较大,按照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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