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区别如下:
1、主观罪过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是过失犯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故意犯罪;
2、对危害结果要求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将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法律要件。只要故意破坏交通工具,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危害,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对象不同:
1、破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保证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交通设施,通过破坏这些交通设施来达到引起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2、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对象则直接指向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本身,通过破坏交通工具本身,来引起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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