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手推了一下算家暴吗
在探讨家庭暴力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基本概念——即仅在争吵过程中偶尔出现的推搡举动并不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行为。
如果此类行为在家庭环境中频繁出现并对家庭成员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例如,家庭成员间长期不断的殴击、束缚、虐待、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恶语相向或威胁恐吓等等,这些都可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面对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报警求助并保留相关出勤记录,这将有助于日后的法律诉讼。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者需及时寻求医生救治,同时应当拍照记录受伤情况以及保留医疗诊断报告和处方单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女家暴会有什么后果吗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带来的伤害具体表现为:1)被深度侵犯的人身权益以及精神心理的整体健康状态,面临不小的身心安全威胁,乃至致命风险;2)同时,妇女在家庭中的角色也将受到直接的影响,可能对其子女的正常生活环境及健康成长造成干扰。
对于此类情况,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有权向施暴者或受害者所属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庄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相关机构进行投诉、反映或者寻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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