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
首先,它的条件要是夫妻关系正常的存续期,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这些房产和其他的一些资产。夫妻关系正常存续呢,我国法律上,其实也是有规定的就比如说夫妻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当中的丈夫或者妻子去世,又或者丈夫和妻子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离婚的。之前的这段时间是夫妻关系的存续期。在这个阶段,除非你们夫妻双方有特殊的约定,那么其他的应该都会作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我国民法典也有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首先共有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正常的工作上班取得的工资。还有就是用工资,夫妻双方买的这些家电,房产等。这里也说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现在夫妻当中也是有人买彩票,那么彩票中奖以后呢,其实也是会归为共有财产的范畴。
我们国家的民法典也有规定,什么为夫妻单方面的财产,那就是两个人在结婚以前的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这个是夫妻双方的一方财产。还有就是,如果夫妻双方的一个人,在工作中受到某种伤害也就是工伤,然后单位赔偿的这些医疗费,如果导致残疾的话还会赔偿。这个伤残费用也是属于一方财产。另外就是我们题目中所说的戒指,虽然是在两个人结婚以后买的。但是一般结婚以后,这个戒指,女方的就是女方的男方的就是男方的,那么从个人所使用的这个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我们也应当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财产。
二、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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