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救助办理如下:
1、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
2、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3、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8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代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4、患者要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
一、一次转诊备案能用多长时间
一次转诊备案能用6个月。
核准病种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不需再次办理转诊。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在外务工、探亲、异地急诊等患者,原则上也应做到基层首诊,规范跨省就医转诊秩序。
应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凡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无法正常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可在出院结算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补办转诊。
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有效期未及时办理延期的,逾期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新农合直接结报范围。
对于相同疾病多次治疗的转诊患者,可向统筹地区申请,由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再次激活前一次转诊证明,即可完成转诊手续,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激活,统筹地区经办人员通过本级新农合信息系统或登录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进行激活操作。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把握转诊条件、程序和要求,规范转诊管理,关注转出率,承担跨省转诊职能的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转诊联系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对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要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参合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把跨省转诊规定和流程在医疗机构以及经办机构醒目位置和重点窗口公示,履行告知义务,让群众知情了解。
经办机构要确认参合患者身份,宣传新农合相关政策,介绍相关注意事项,公布已开展跨省就医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外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怎样才可以报销
外地住院的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地医保申请批准后可以报销。在外地住院就医时,需要先向参合地医保提出申请,批准了以后可以报销,否则参合地是不给报销的。参保地批准以后带上住院的病历、住院的发票、费用清单等去报销。各地报销政策不同,报销方式也不同分为,回当地报和就地报销两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流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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