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方不同意的,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并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法律规定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怎么办理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需要由夫或者妻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和证据材料。只要具备起诉的形式要件,法院就会依法立案受理,然后由法院开庭审理,依法作出裁判。当时人应当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好婚姻关系解除问题、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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