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港航法律法规;2、遵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3、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具有有效的船舶证书和职务船员证书
二、办理材料
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有效的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质量符合《国际危规》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检验合格证明书
运限量危险货物的,应提交该货物的《限量危险货物证明》
装载放射性物品的,应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
真实填写
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签发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使用液体罐柜(容器)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说明罐柜(容器)技术状况与装载情况有关资料或文件。罐柜(容器)必须经过船检部门检验合格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分厅郁南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广东省渔政总队郁南大队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通过审核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广东省渔政总队郁南大队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或广东省渔政总队郁南大队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应登记证书(部门最终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或广东省渔政总队郁南大队取证窗口领取渔业船舶相关登记证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6号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郁南县畜牧兽医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八条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的规定,并事先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装卸。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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