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的车辆过户手续流程
法院执行车辆的过户办法:
带法院解封委托书,车务手续,买卖双方有效证件到所属车管所办理过户。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
因此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车管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车管所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您的名下。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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