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不是就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只要成年子女具有相应能力,就应当履行相关义务。且该义务不因当事人的主观意志而发生变化。即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是什么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权纠纷诉讼中,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或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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