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清晰,证据充足,劳资双方争论不大,法院适用简易手续审理,自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理。也就说,三个月内可以出判决结果。因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那些程序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从立案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果需要延长,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综上所说,劳动纠纷最快三个月内判决。
劳动争议判决书
劳动争议判决书应当写明:原被告及其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起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结果及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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