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醉驾可免于刑事处罚吗
1、醉驾不可因其属于公职人员而免于刑事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职人员不享有法律上的特权。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拘役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属于主刑之一。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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