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交通事故涉及到的主张误工费及相关赔偿问题,在没有能提供出准确的工资流水数据的情况下,我们会采取以下方法计算:
若您具有固定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将会根据实际减少的月收入来进行计算。
而如果您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则将以您最近三年内的平均薪资作为参考标准来制定赔偿金额。
在最后的条件中,如果您无法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时,我们会借鉴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近似的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来执行相应的误工费赔偿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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