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造成一方或双方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报案后进入司法程序,不能撤销。但是,受害者可以出具谅解协议,作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如属轻伤,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可一起到派出所要求撤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公安机关直接撤回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回案件。但并非所有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都能撤案,能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原则上可以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案件。
治安案件报案人有权撤案吗
看情况。一、在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双方解决后,可以申请把案子撤销。二、在刑事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也可以申请撤销立案。但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全文7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