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规定,驾驶证“代扣分”拟扣证半年并最高罚2000元。警方表示,将坚决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治安或刑事拘留。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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