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参加长春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12个月并符合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30
办理地点:中日联合医院体检中心和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本人医保卡
2、身份证
3、3张同版小二寸照片
办理程序:
1、到定点医院挂慢性病鉴定号
2、填写慢性病门诊治疗就医申请表
3、开具所申请疾病检查单及提交所申请疾病一年以内住院病历
4、进行相应检查并提交所有检查结果
5、专家审核
6、审批至定点医疗机构
慢性病门诊补助实时结算单位的选择
医保慢性病患者5-6月份可到各社会保障所(站)、参保人员所属单位、社保处医保窗口填写《职工医保慢性病定点服务单位选择表》,一经选择,当年医保年度内不可变更。如需更改,则需在次年5-6月份重新填写《职工医保慢性病定点服务单位选择表》。
《长春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防治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1.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建设健康长春为目标,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防治慢性病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紧密结合深化医改,优化健康服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
2.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大对慢性病防控的投入、完善机构建设、充实防治队伍,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支持作用。在条件成熟地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区域中心,探索建立由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明确具体的医疗机构承担对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慢病防治科室的人员配备,切实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慢性病防治需求。
3.完善防治结合工作策略。加强医防合作,建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二级以上医院承担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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