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后翻供的处理:对翻供的是否认定自首,应以当事人投案时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依据。因当事人自首而使悬案得以告破,在审案件得以顺利处理的,应当认为自首的价值已经实现,即使以后当事人翻供,也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一、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还算不算自首
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算自首。
犯罪以后,被办案机关追诉之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能够使案件从轻处罚,这种制度叫自首。自首要求符合两个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愿。确定是在去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在捉获后主动如实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视为自动投案。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会被认定为自首。
最终认定属于自首需要司法机关的确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认定为自首,将会对犯罪嫌疑人最终起到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作用。
二、自首和立功的区别有哪些
自首和立功的区别如下:
1、共犯在自首和立功上有不同的要求:共犯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犯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件的同案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共犯协助抓获同案犯罪行为,成立立功;
2、法律效力不同:自首对事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的处罚原则: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具体情节,应当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考虑自首。立功对人不对事: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仅限于自首本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并有重大立功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自首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由于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可见,自首包括两种情形: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成立一般自首,要求自动投案加如实供述。何为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何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各种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成立特别自首,则要求:被控制加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特别自首的主体只能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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