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股东没有实际投入资金到公司,那么这样的股东被称为挂名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
如果股东没有实际投入资金到公司,那么这样的股东被称为挂名股东。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需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第二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股 权 转 让 中 的 挂 名 股 东 责 任
挂名股东在公司中存在时,其法律责任应当受到重视。根据素材所述,如果有证据证明挂名股东仅被借名而未参与公司治理、未享有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所应享有的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挂名股东还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挂名股东应当注意自己的法律地位,不要轻易被借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挂名股东的法律地位需要引起重视。如果挂名股东仅被借名而未参与公司治理、未享有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所应享有的权利。但在公司资不抵债时,挂名股东还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挂名股东应当注意自己的法律地位,不要轻易被借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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