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欠条引发的纠纷能否成功通过司法渠道加以解决,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
若所涉欠条确属真实并具有法律效应,同时能够充分证实债务关系确确实实存在,那么通过运用法律手段,例如向法院提交相关民事诉讼请求,责令债务人切实履行其债务责任,这个问题是完全有可能得以妥善解决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按照有关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复诉程序,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查。
如果最终判定结果为欠款事实成立,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因此,欠条作为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完全可以作为提起诉讼的有力依据,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债务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全文4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