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商品房退房而言,违约金应依据购房合同中所明确载明的相关条款加以确定和执行。
2.若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就违约金事项作出具体约定,则双方当事人应尽力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经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3.若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则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合理分配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4.若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受害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受害方可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若违约金数额过高,受害方亦有权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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