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嫌疑犯因涉嫌欺诈罪而面临刑事审判尚未展开的时期内,被告及其眷属可借助这段时间继续筹备有力的辩护资料与相关证据。
倘若发现新的证据能够证实被告并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所涉罪行较轻,那么这些证据便应立即提交至相关司法机构进行审查。
在此期间,被告亦需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调查工作。
此外,被告亲属亦可考虑为被告聘请具备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以期获得专业的法律援助以及有效的辩护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