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之房产,可依法办理过户至尚不足18周岁子女名下。尽管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成熟,仍需由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代为向相关部门提出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年满18岁暂未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而那些还未超过18周岁,但已经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则被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这类人群,他们的任何民事活动都必须经过合法代理人(即上述所提及的"法定代理人")来进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未成年人并没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但依法享有相应的民事权益,例如,他们享有购买房地产,接受他人赠予,遗产继承以及应得奖励等方式获得房产的权利。因此,无论是购买房屋还是接受赠与的过程中,他们可以委托其合法代理人代表自己签署各类合同和协议,行使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全文4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