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立案为: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一、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构成具体是什么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邮政管理秩序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邮电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二、玩忽职守渎职犯罪规定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行为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这是属于利用自身所拥有的一种权益从事渎职犯罪,需要对此严厉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是按照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追诉时效,是10年的时间。
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201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