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遗产继承人,并指明其所继承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起诉离婚未判离婚遗产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的规定可得知,配偶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夫妻之间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夫妻之间的关系尚未解除,仍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只要婚姻关系未解除,那么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配偶的遗产。
但是需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一般来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在婚姻关系中,个人的财产如何来区分呢?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则直接继承其个人名下的财产。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没有明确约定的,在分配财产时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先做出分割,再将属于已死亡配偶的个人财产部分适用继承的规定分割。
第二,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设立有遗嘱,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继承或数人继承,比如立遗嘱在死后其遗产只由儿子继承,那么配偶是无权继承其遗产的。
二、夫妻一方死亡一方的遗产要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的,在继承财产之前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活着一方的部分分离处理,剩余的部分才是死者的遗产。对于死者的遗产应当按照死者留下的遗赠抚养协议分割;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继承遗产;如果也没有遗嘱的,则按照以下法定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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