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冲上高速,自行车上高速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根据相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但经常有人违反规定骑摩托车、自行车上高速公路,尤其是自2013年8月西塔高速公路市区香格里拉至南川工业园区段免费通行以来,经常有一些安全意识淡泊的驾驶人驾驶农用车、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给高速公路的交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所以不能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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