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包装虚假宣传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内容
食品包装上虚假宣传的处罚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如何判断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下:
1.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2.侵权方是否存在恶意;
3.侵权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成分。即使该宣传的内容都是真的,混同宣传是否足以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判断;
4.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制作与实际内容不一致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三、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区别是什么
1.虚假广告要通过一定的客观的媒介和形式发布,比如电视广告、互联网广告、广告牌、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虚假宣传则没有客观的媒介和形式,比如在营业场所内进行演示说明、上门推销、召开宣传会、推介会等;
2.虚假广告的形式是可复制的,虚假宣传的形式是即时性的;
3.广告即广而告之,虚假广告的对象是不确定的,虚假宣传的对象是特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n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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