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区别如下:
一、申请机构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二、贷款发放机构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
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三、发放形式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但银行要分年发放;此外,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还可在就读高校再申请一笔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每年都需要申请。
四、还款人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偿还,毕业后前三年内可自主选择最长3年的还款宽期限,期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月或季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与家长共同负担本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哪些还款方式?
据悉,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即: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
1、提前还款:用户需要在当月的11号0点前在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中申请提前还款(到期还款不需要),否则无法进行还款(具体操作您可以联系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或者联系国开行咨询)。
2、到期还款:用户是不需要每个月进行还款操作的,贷款合同到了期限(正常是每年12月份,具体请您查看贷款合同),会让您将贷款的全部金额一起还掉,由国开行同步还款金额给支付宝,再由支付宝进行代扣。(如果支付宝扣款的金额和贷款金额不对,建议您联系国开行,支付宝是根据国开行同步的金额进行扣款)。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教财〔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银保监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二、助学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助学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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