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处盗窃罪是否能够获得缓刑条件是什么
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盗窃罪有哪些减轻处罚情节
盗窃罪有以下情节是可以从轻量刑的:
1.盗窃罪的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2.盗窃罪犯罪分子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3.盗窃罪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表现;
4.盗窃未遂;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6.盗窃罪犯罪分子,有积极退赃、退赔的表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盗窃罪成立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n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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