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定可以定贪污罪和诈骗罪的。吃空饷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嫌渎职罪滥用职权进行贪污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导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怎样处置吃空饷
吃空饷的处罚如下:
1、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上班的,要进行清退;
2、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或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待遇的,应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3、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核销工资关系或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
4、对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的,按照政策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
吃空饷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侍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等待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9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