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办理的流程:
1、打印病例和诊断证明,盖医院公章。
2、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进行审核。
3、通过审核后,会发给慢性病的证书。
4、办理证明后去治疗的医院进行联网,完成后即可进行报销。
待遇:门特人员就医时,按照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支付相对应的门槛费,超过门槛费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享受补助。
门特病人到期后怎么办理
门特病人可通过两种途径办理门特登记手续:一是携带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到诊断医院医保科,通过刷卡直接办理登记手续。二是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对于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损毁或消磁等情况,由参保人员或家属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提示:注意门特登记的有效时间为二年。
参保患者应在门特登记结束时间前一个月内到门特病登记诊断医院申办门特病复查登记,方可继续享受门特病相关待遇。门特病人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级、二级、三级以及专科医院各一家作为门特病治疗医院,也就是说可以少选医院,但最多选四家医院。登记后,参保人员必须到本人选择的门诊特殊病治疗医院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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