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等,从而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个地方都不相同。土地的等级,决定了土地及所属房产的价值,等级越高,价格越贵。
一、房屋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房屋使用年限到期的解决方法如下。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小区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自动续期,并按要求补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老旧房有类似拆迁的补偿,房子过于老旧或变成了危房,且国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地上的建筑物时,那么国家一般都会按相关的规定,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怎么回事?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如下:
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
6、公开交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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