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提起行政诉讼时,起诉人要先确定法院的管辖权,然后写起诉书和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交纳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一)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二)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三)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四)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五)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六)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三、行政诉讼案件如何收费
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按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负担的、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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