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欠条过期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其同意偿还欠款,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义务人可以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同意履行其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1、证明内容不同: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
(2)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3)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
(1)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2)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1)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
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
(1)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2)欠条如果到了还款期借款人还没有还钱,那么欠条就一直有效,但是在法律上的诉讼期是三年。
(3)如果欠条上没有写时间,那么双方随时都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过在履行之前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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