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告》。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法规》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北京市批准,现就住房公积金年度(7月1日至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法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建议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社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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