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既遂标准有两个:一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二是后果特别严重。对于第一种情况,行为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对于第二种情况,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既遂标准如下:
1.如果行为人犯此罪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2.如果后果特别严重,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刑 法 关 于 劣 药 罪 既 遂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
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劣药罪既遂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已经销售出去了: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已经销售出去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尚未销售出去: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尚未销售出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 部分销售出去: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部分销售出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 没有销售出去: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没有销售出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同时构成其他罪名: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同时构成其他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之,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采取“从重处罚”的原则,即生产、销售劣药,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总之,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同时,刑法采取“从重处罚”的原则,即生产、销售劣药,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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