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居住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表》(用中文填写)和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2、国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国外人员有效护照复印件或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绿卡复印件;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或港、澳、台居住证明复印件;持中国护照者应提供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需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境)外人员和留学生出具教育部门有关权威机构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验原件);
4、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技能鉴定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验原件);
5、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邕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验原件);
6、本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聘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在本市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本市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出具的用人证明书复印件(验原件);
8、用人单位集体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在广西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投资的验资报告、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
二、办事流程
1、申领人登录广西人才网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申请;
2、南宁市人事局受理点在网上对申领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确认,将结果在网上告知;
3、申领人到南宁市人事局审核受理点提交相关材料;
4、南宁市人事局审核受理点将申领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一式3份,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开具受理凭据,明确通知审批认定结果的时间;
5、南宁市人事局审批后,将审批认定的结果通知申领人,批准同意申领的,告知到南宁市公安局领证的时间和地点(时限:10个工作日);
6、申领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南宁市公安局户政处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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